每年一到3月15日,看到媒体铺天盖地、商家严阵以待的架势,我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怎么着,消费者权益每年就只能在315这一天得到保护吗?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在只能靠央视的一台晚会了吗?
维权之难,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经历过,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服务坑人问题,经常会让我们消费者在吃亏之余再被狠狠羞辱一番。一旦商家真的铁了心赖皮不在乎差评,消费者往往就会面临无处维权的境地。
消协存在的第二重意义:保护请大家不要误会,这里的保护对象并不是消费者权益,而是经济发展秩序和速度。
在具体的案例中,消协的介入可能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效果,但从整体层面来看,消协的存在更多是为了让企业商家不用花太多的精力去面对工商部门的罚单和法院的传票,从而让没那么干净但也不至于烂透的企业能够成长发展,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这个道理其实很好验证,你看下国家对于民间消费维权机构和个人的限制就明白了。如果真的那么在乎消费者权益保护,那么民间自发成立的消费者维权组织应该鼓励发展吧?对职业打假人群体应该规范和支持吧?法律应该设立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条款吧?
实际上都不行的。
这个做法吧,我能看清它的本质,但很难去评价它的对错。所谓水至清则无鱼,经济发展的水平摆在这里,客观上也的确是很难做到那么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关键是这个度怎么把握,需要不断的社会博弈,需要社会各界去发出声音。当然,承认现实并不如意不是停滞不前的借口,更不能成为摆烂的理由,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维权是一定要持续去做,力度也一定是要越来越大的,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消协存在的第三重意义:编制我们通常称为消协的其实有两类组织,一类是消费者协会,属于民间团体,一类是消费者委员会,属于工商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是真正有编制的部门。即便是归属民间团体的消协,很多也是享受财政全额拨款的。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说,编制往往都是设置很难,撤销更难。一个成立了多年的部门,一笔每年要花的预算,即便能够发挥的社会功能有限,甚至可能投入的财政预算比每年帮助消费者追回的经济损失还要高,但想要撤销还是很不容易的。我列两组简单的数字大家感受一下:根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度报告,广东省各级消协去年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亿元,当然我们知道,这个数字肯定有一定的水分,姑且当它真的是2亿多。另一边,广州市消委会2023年度预算支出1016万元,其它地级市消委会的预算也都在大几百万到一千万左右。广东一共有21个地级市,地级市下面的区级消委会则高达上百个,大家可以粗略估算一下整体的支出,大概率是超过2个亿的。其它的我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