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老人们都知道职工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职工档案就无法办理退休。不过,现在很多人不理解,现在各种信息都已经电子化了,职工档案还有用吗?丢失了可不可以补办?为什么档案还不实现电子化?
职工档案,正确的叫法应当是人事档案,是考核评价一个人一生经历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一个人的身份、学历、职称到工资变动、奖惩情况等等。原则上人事档案应当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党团材料、政审材料等十大类材料。
现在一般由于档案材料收集体系的不完善,除了体制内的职工以外,可能大多数人都会缺东少西。
对于普通人来讲,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就是退休时使用。
退休时需要使用职工档案的,社保退休审核部门要根据职工档案材料记载的内容审核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职工的出生年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等等信息,从而确定养老金待遇。
相对而言,退休档案对于老职工非常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作用:。
第一,审核视同缴费年限。我们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1年才全面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则是从2014年10月建立起来的,对于之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虽然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可以依据职工档案审核的连续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确定退休日期。职工的退休年龄是职工的出生日期认定来确定的。过去我们没有身份证制度。实际上我们的身份证制度是从1985年才开始全面推行,1996年实施出生证明制度。现在,当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出生日期和职工档案不一致时,还是要以职工档案为准。
第三,确保缴费准确。审核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一项重要的作用也是为了防止张冠李戴。毕竟最初的社保缴费记录,是90年代开始有的记录,后期转电子化的时候人工录入痕迹太多,同名同姓身份证采集不全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因此,都需要提供档案做核证的。
第四,确保工作记录准确。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的职工,是男同志55周岁、女同志45周岁退休,比正常退休年龄早五年。这也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要档案齐全,而且需要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核。另外,像一些地区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还会按照老政策有一定的折算工龄。
对于年轻人来说,被判刑的情况下是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的。另外,还可以根据职工档案记载申请补缴保险。
职工档案丢失以后很难补办,除非是近年来已经实施电子化的社保就业记录。否则都需要查找原单位或者社保部门留存的档案材料,很难。
为什么不电子化呢?说实话,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推动职工档案的电子化,但是有关职工档案电子化的信息和法规并没有完善。电子化的职工档案也仅仅是辅助认定退休的材料,而不是光看电子档案就不用审核职工档案了。不过相信未来档案电子化,还是大的发展方向,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了也就好了。?